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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

2026年3月16日  合肥建设施工合同律师   http://www.phzwlss.com/

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可抗力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当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主张免责。但是,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需要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的事实,并且这种不可抗力直接导致了合同无法按约履行。此外,一旦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范围多大?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这一原则旨在平衡因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而给合同关系带来的不公,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遇到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时,首先应当判断是否真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处理后续事宜。对于具体案件中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文章来源:合肥建设施工合同律师
律师:刘晨光 [合肥]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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