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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开始受理
2018年12月4日  大连保险律师

  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重要举措,近日,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从5月10日起至6月10日,接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入学时需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中考加分申请的则需要另外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市人社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高层次人才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市高层次人才证、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居住地证明、单位证明盖章及申请人承诺等。

  据悉,入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转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行政审批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中考加分申请由人社部门受理后即办。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

  政策链接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第一、二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第三、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

  ●高中教育阶段:申请转入我市高中学校,第一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在全市范围内公办学校自主选择,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三、四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以申请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属公办学校就读,由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来源: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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