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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
2018年12月4日  大连保险律师

法院可以受理很多形式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而形式案件一般都是公诉的,那么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大律师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吗,法院直接受理哪些案件

人民法院仅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立案后直接进入审理阶段,不需要经过专门机关的侦查。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以下范围: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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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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