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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2023年2月3日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律师,大连保险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社保基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相信大家对于“社保”这一概念并不陌生,“社保”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五险一金。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保基金”的概念却存在很多疑问。其实社保基金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简称,以打电话方式筹集的社会保障金。将针对社保基金的基本原则为大家进行相信介绍。




一、什么是社保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


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获得通过。这意味着,1.5万亿元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筹资、管理以及使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的运行,从而保障基金的安全。


二、社保基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的具体运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重要性


1、有利于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基金监管的直接目标。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基金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风险一旦发生,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对象待遇的实现,影响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对基金实行严格的监管,以建立规避基金风险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2、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基金监管的根本宗旨。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障劳动者因年老、失业、疾病、伤残、生育时的基本生活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强制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劳动者的“血汗钱”和“保命钱”。由于社会公众难以充分了解基金管理运营状况,其利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这就要求基金监管机构代表参保人员,对基金运行进行严格监管,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通过对基金进行有效监管,不仅可以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还可以促进基金经办和运营机构建立良好的基金运营结构和信息反馈体系,逐步改善管理方式和运营环境,合理配置基金资源,稳步提高投资效益,最终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综上所述,社保具有强制性和社会性的特征,社保基金就是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和投资所用于社保的保证性基金。社保基金的运作原则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基金投资得到收益,实现基金的增值。在这里提醒大家,对于社保基金进行监管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多种产品经营的公司带来生机。法人代表一般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代表为公司负责,运用职务权利为公司服务。那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下面就让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是一种服务型融资公司,出售的产品都是保险,是一种福利产品。很多人购买人身保险,生病伤残或者死亡以后,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享受一笔保险资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主要有立法、审查、审批、认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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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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