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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2023年1月19日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律师,大连保险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

  核心内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障存款人利益,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为了保障存款人利益,存款保险条例明确了限额赔付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另外,存款保险制度也促进了银行体系的稳定、加快了利率市场化改革,为问题金融机构构建了市场化处置机制,以下就由为你详细介绍。


  一、保障存款人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资金安全和金融稳定的制度安排。


  《条例》明确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包括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特别是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它的作用却在事前也有体现,当公众知道银行已实行了该制度,即使银行真的出现问题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安全感,从而可有效降低传染性的恐慌感,进而减少了对银行体系的挤兑,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十分重视对存款的保护:一是存款保险限额较高并通过一些特殊设计对绝大多数存款予以保障,且额度会随经济发展状况而逐步调整。二是由于我国整体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较小,并且倒闭金融机构主要采取合并、转让等方式实现,不会影响存款者的利益。三是如遇到重大危机,可能借鉴国际经验采取全额保险方式。因此,存款保险能够较好地保护个人储户和小微企业的存款,有效地保障存款者的资金安全。


  二、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银行等能够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一般企业不同,金融机构具有高负债特点,它们所运营的资金大多来自社会公众的存款。一旦某家银行出现危机,往往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挤兑风潮,进而对整个银行体系产生冲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了在金融机构破产时提供财务援助,对给储户造成的损失给予部分或全部补偿,由此提高公众的信心,降低发生银行挤兑的可能性,从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有什么特征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填补损失的合同、实行保险限定制度、实行保险代位的原则、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财富,也可以是无形的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填补损失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的标的,由此决定了财产保险合同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为其惟一目的,这就是财产保险合同的损害填补原则。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限定制度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保险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负保险。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就保险金额的约定而言,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


  4、财产保险实行保险代位的原则


  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有权向该者请求损害赔偿,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被保险人只能获得选择权,即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第三人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了赔偿,那么,他则必须将对第三人的求偿权让渡给保险人,保险人获得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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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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