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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律师成功代理“南远钻石”轮运输红土镍矿沉没事故系列诉讼与仲裁案
2022年4月25日  大连保险律师

  2010年11月4日,“南远钻石(NASCO DIAMOND)”轮在装货港印度尼西亚克洛诺达勒港装载了55150吨散装镍矿驶往卸货港中国连云港。途中于2010年11月9日在日本冲绳南部海域沉没,其所装载的货物也随之沉没。

  该起沉船事故引起多起诉讼与仲裁,如货物所有人江苏华建公司起诉“南远钻石”轮船东YDM航运公司(公司注册地:圣文森特)索赔货物损失约人民币2300万;就该起货物运输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通利公司(公司注册地:萨摩亚)对承租人江苏华建公司提起仲裁索赔沉船损失约1300万美元。姜云律师代理船东和出租人分别处理上述诉讼和仲裁案件,案件涉及易流态化货物含水率、适用水分限制、流动水分点等专业技术问题,也涉及易流态化货物运输中货方义务和责任等事实和法律问题,姜云律师均向法院和仲裁庭充分发表了意见。其中,诉讼案件经过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姜云律师通过多年来代理多起易流态化货物(矿石矿粉、精矿货物)引起船舶沉没、倾斜事故的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处理上具有较为高超的法律水准高超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姜云律师发表多篇与此问题相关的学术和实务论文,专业水平获得业内认可。姜云律师可称为中国处理易流态化货物引起船舶事故的专业、资深律师。


来源: 大连保险律师  


姜云——大连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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